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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9月26日木曜日

畀面派對

上星期五,我去了參加同事的婚禮。

想強調的是,我只是去參加婚禮,沒有參加婚宴。

我對參加婚宴多少有點抗拒。對於一個晚上八時之後不進食的人來說,要坐到九時都未開飯實在是難受。對於一個只吃蔬菜和澱粉質的人來說,一般要等到接近十一時才可以吃到一碗紅豆沙湯丸充飢。究竟是為了甚麼貼錢買難受?

如果是要好的朋友,參加婚宴,是為了見證好友重要的時刻。至於同事,也只不過是給對方一點面子,也是為自己保留一點面子。

同事不需刻意討好,但盡可能不要得罪,所以我選擇不參加婚宴,只做人情。以我所知的不成文規定,新人會先詢問賓客會否出席婚宴,給會出席才給請帖,免被人以為「硬屈」人情。避免對方不好意思,我會主動要求對方給我請帖 (暗示會做人情),但不出席婚宴。

又以我所知的不成文規定,收貼而不出席婚宴者,一般會送禮或給予200-300左右的人情,出席婚宴者,酒樓500酒店800是最普遍標準。以現在的酒樓或酒店收費,其實要不虧本不易,更莫說要賺取利潤。

個人見解是,像我這種只屬「畀面」類別的賓客,不去婚宴,給的300大元就是給新人淨賺,自己又可以省下200-500元的opportunity cost,以及當天一整晚的時間。

相反,出席婚宴,既要多付人情,佔去酒席一位,扣除成本之後,新人淨收的金額肯定比300元要少。

由此看來,參加同事婚宴實在沒太大必要,我也拒絕得心安理得。

不過,以上只屬我個人見解。以我所知,有些人還是頗喜歡出席婚宴的,為了麵粉炸蟹鉗也好,為了豆粉魚翅也好,為了感觸地流一些眼淚也好,反正都不是我杯茶。

以上。


2 件のコメント:

  1. 有同感,不去好似不比面咁,去又委屈了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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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會讓你覺得委屈,即是你與主人家關係密切有限,那麼我相信對方也沒有特別在乎會出現與否…我的原則是要畀面的話,禮到人不到就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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