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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2月11日金曜日

高空擲物只罰一千?!

剛剛看了十一點新聞, 之前從屋村單位丟了五把刀落街的被告被判有罪, 罰款一千...


新聞裡描述被告因被丈夫以刀威脅阻止吸毒, 情急之下把家裡的五把刀都從窗口掉落街, 雖然沒有人傷亡, 但這個做法本來就有問題...高空擲物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及入獄六個月, 相比之下, 被告的判罰是否略嫌太輕?


刑罰是為了讓犯錯的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, 對於犯案者及廣大市民都有其阻嚇作用, 罰款一千元這個決定, 究竟有效性有多大?


我看那個被告還提著一個GUCCI手袋(雖然不知是不是A貨), 一千元在她的眼中是否一個大數目?


法官提到有考慮到被告是無業人士, 那麼判社會服務令也不算過份吧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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